网站首页  本站简介  成果展示  法律图书  法律之刊  合作伙伴  注册专区  在线咨询
新闻中心  服务推介  热点文章  以案说法  办案指南  法律实务  名案解读  法律文书
 
 关键词: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
 ·《中国—东盟金融合作文件汇典》  ·《东盟与中日韩(10+3)税务法律大全》  ·《中国—东盟合作协定与东盟商务实用指南》  ·《中外反洗钱法律文件汇典》  ·《中外司法双边协定与国际司法公约大典》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名案解读 > 平安夜里的大火

平安夜里的大火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

  
  这是一个发生在143年前的名案。1859年12月24日,旧金山某地发生一场大火,消防队赶来救火。原告的房屋处在正在燃烧房屋的旁边,大火很快将烧到原告的房子,原告拼命地从屋里往外搬运财物。被告是消防队的负责人,为了防止大火蔓延,他下令将原告的房子炸掉,由此毁坏了原告的房屋及财产。原告提起侵权行为诉讼,声称:如果消防队不阻止,那么即使自己不能移出所有物品,也可从房子里救出更多的东西。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原告房屋及财产的损失。被告抗辩道:依照他的工作性质和职权范围,他有权炸掉该房屋。在第一审中,陪审团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被告不服,一直上诉到加州最高法院。
加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莫利认为,本案惟一应考虑的问题是:发生大火时,为了防止大火蔓延和保护相邻建筑物,紧急情况下,一个人诚实地拆掉或者毁坏另外一个人的房子,那么,这个人是否应该承担个人责任?
  莫利大法官分析了这个问题的法理依据和普通法原则,认为:为防止大火蔓延而毁坏原告房屋的权利可回溯到至高的紧急避险法则和人类的自然法则,这些法则独立于政府和社会而存在,道德学家和法学家都很关注这个原则。这个原则适用于:在发生海难的时候,一个人可以占用一块木板,虽然此举也许会导致另外一个人的死亡;暴风雨中,船长为了保护船舶,可以抛弃船上的货物;为了从敌人那里逃生,一个人可以进入他人的土地。这个原则基于一句古老的法律格言:必要性排除私人权利。莫利大法官认为普通法采纳了这个自然法原则,确立了在紧急情况下当事人有紧急避险权利的原则,并且这个原则一直为法院所适用,比如拆房子来防止大火蔓延,筑堡垒来保卫城市等等。在这些情况下,个人的财产权利都让位于更高的紧急避险原则。莫利大法官进一步分析到,着火房屋本身就是一种公害,减少公害的行为是一种合法的行为,这时,个人权利要服从一般安全和社会利益,否则会导致整个城市的灾难。
  莫利大法官接着提出问题:既然这样,那么由谁来判定“紧急避险”的成立与否呢?莫利法官承认这是一个难以决定的事情,因为每个人都从自己的角度来判断紧急状况的程度。在这种情形下,莫利法官主张的一般原则是:如果没有“实际”或者“明显”的紧急状态,拆掉他人房子的人就要承担不法侵害的责任。在具体案件中,“必要性”应该明确地表现出来。
  莫利大法官寄希望于州立法机关来对这类行为作出界定,其中包括拆掉房子的方式和补偿的模式。但是,如果在没有立法的情况下,莫利法官认为必须回到规则中。就本案而言,证据清楚地表明爆破房屋是必要的,因为即使不爆破,房子也会被大火吞噬。原告不能够得到补偿,因为当时处于紧急的状态。假使要本案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话,那么结果只能是:搬运物品就会导致延迟,而延迟会使拆除房屋变得毫无意义。
莫利大法官因此认定,下级法院适用法律存在明显的错误,有关的证据并不应得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决。最后,加州高院的结论是修改下级法院的判决。
  【解读】
  1.此案是百年前的旧案,但是今天读来仍然具有感染力,而且,因为美国是一个判例制的国家,这个判决还可以作为适用法律的渊源。
  2.这个案件涉及的是侵权行为法中紧急避险的抗辩理由。这个原则我们不陌生,值得赞美的是大法官的论证方式。他从法哲学的自然法谈到美国的普通法,从普通法说到成文法。整个法律意见书简直就像是一篇论证严密的法学论文,这是普通法系国家法官的独到之处。
  3.从法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个案件至少涉及到了:法哲学与法律制度的关系、紧急避险与财产损害的关系、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以及普通法与成文法的关系。另外,法官对紧急避险的分析让我们想起康德在其《法的形而上学原理》中关于“紧急避难”的相似论述。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徐爱国

 
本站简介 | 成果展示 | 法律图书 | 法律之刊 | 合作伙伴 | 在线咨询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2007)东盟法律网  主办单位:广西南宁名成学术创作有限公司
E-mail:lgw@zgdmlaw.com
南宁超博科技·设计制作 桂ICP备0701238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