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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揭牌暨首期研修班开班侧记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8月20日,广西民族大学嘉宾云集,群英荟萃,“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揭牌仪式与首期研修班开班在这里举行,这标志着中国与东盟法学、法律界在加强对话、交流与合作上迈出了更坚实的一步。首期研修班共有东盟10国的20位法学、法律界以及企业界的人士参加。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和密切,涉外民商事纠纷也不可避免地逐渐增多。因此,搭建一个能够为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学与法律界互相了解的平台,建立一个为中国与东盟各国培训法律人才的基地,显得十分必要。
  2005年9月在广西南宁举办了首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通过并签署了《南宁宣言》,与会代表们表达了将此次论坛建成中国与东盟法学与法律界区域性长效交流机制和合作平台的良好愿望,并特别提到要“有计划和有步骤地成立一个研究及培训中心,以提高中国-东盟法学、法律人士的研究和服务能力。”这是“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的建立的原由。
  互动学习 10国学员无隔阂
  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广西法学会协办、广西民族大学承办。研修班的教师总共有12位,都是法学法律界的资深专家学者。有3位教师直接用英文授课,其他教师以中文授课,并配有专门的英语翻译。每一门课都安排一个小时来互动交流,有些课还专门安排研讨会。10国成员在同一个研修班里共处学习,共同探讨法律知识,分析案例,既从本国的法律角度出发,也从中国的法律角度出发,不同角度地来分析,与老师形成了良好的互动。
  首期培训的学员之一、老挝高级法院的拉塔娜·开米塔昆女士表示,过去他们了解中国或是其他东盟国家的法律主要是通过开会、双方互派代表团进行交流,或者通过网上查询和查阅书籍等渠道知道的,但是所能了解到的信息非常有限。这次活动课程很齐全,涉及中国法律的很多方面,特别是民商、经贸、法律制度以及中国在与东盟合作方面的最新法律和政策。同时还设置了一些实务考察活动,如参观法院、观摩庭审、与法学法律工作者座谈以及赴重庆参加第三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等。
  互成朋友 培训基地成友谊平台
  研修班刚开学几天,许多学员就已经成为了好朋友。他们都希望通过这一次培训,能够成为促进本地区各国睦邻友好关系的法律使者,也希望以后各国之间在法律文化的交流上更频繁。
  拉塔娜·开米塔昆女士说,这是她第一次来南宁,觉得南宁是一座很漂亮繁荣的城市,南宁人热情有礼。能与东盟其他国家的学员交流学习她感到很开心,在交流中还相互了解了不同国家的风俗习惯、法律政策等等,交到很多朋友。
  越南法学会“越南—中国—东盟法律信息咨询中心”的专家阮先生2002年曾来过南宁,时隔5年故地重游,他倍感亲切。阮先生说,能和其他国家的学员一起探讨法律知识,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还交到许多朋友,他感到非常高兴。越南与中国山水相连,与广西的关系特别密切,各种文化习俗和生活习惯都非常相似。广西和越南已开展了全方位的合作,尤其在经贸、投资领域的合作越来越多。而法律是为经济服务的,学习中国法律对以后推进中越的经贸合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如越南的商家要来中国投资,或在广西开办分公司或是办事处,那他们必须了解中国的法制环境、了解中国的法律、规章制度,这样才能顺利地投资。同时,通过法律研修班还可以增进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互相了解、信任和友谊。
 
来源:广西日报 200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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